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30日内 “ 单位申请” 超过30日,单位不申请 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 “ 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申请” 办理期限: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中,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 “ 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皆可申请” 办理期限:自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 日) 工伤认定后 一般由用人单位持《认定工伤决定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申领。 劳动能力鉴定后 有致残等级的,单位可持《鉴定结论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工伤人员工伤伤残待遇申领。 办理期限:以上两项申领手续,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皆需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