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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借用他人需谨慎,掌握正确使用姿势很重要!

 医保卡可以随意借给别人用吗?小心了,借给别人医保卡可能会出大问题!

 

新闻里有看过因为把医保卡给家人用违法被抓的,这是行政处罚的;还有个小伙伴拿自己的医保卡给爸妈开过治疗肝病的药物,后来去买商业保险被拒保了。别不信!医保卡借用不是个别现象,今天就和大家聊聊,医保卡借给别人用可能的危害,以及给家人使用的正确方式。

 

 

 

 

借医保卡给他人使用,是违法的

社保代理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医保,也有一个“保”字在,它的本质也是保险。把医保卡借给家人、朋友,其实是骗取社会医疗保险的行为。其性质等同于骗保!一旦被发现,社保管理机构是可以进行调查的,甚至有因此被判刑的!所以最好不要借卡给别人,也不要用医保卡刷日用品、保健品,这些都是违法的。

 

影响商业保险的购买

购买商业保险,多数情况都要求健康告知,如果存在既往症和现病史将会影响保险公司承保。但是如果把医保卡借给别人,别人的看病记录就会永远留在你的个人档案里,就可能被保险公司拒保。

 

如果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没有发现,没被卡,投保是成功了。

 

但,未来需要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查询到这些就诊记录,问题就来了:抱歉,你买过XX药,你看过XX病,你没如实告知,拒赔!

 

那时候,找谁说理去?!

 

给家人使用的正确方式

社保代缴

不过也不是所有地区的医保卡都不能给家人使用,主要还是看政策。

 

在浙江、深圳、厦门等地,如果医保卡余额确实很充足,除了自己就医,还是可以转给家人用的,也就是“医保家庭共享”。

 

以深圳为例,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等。

 

以2016年为例,如果个人账户余额超过4051.8元,超过部分的钱,就可以为父母、配偶和子女支付如上提到的费用。这就是“医保家庭共享”。

 

要注意的是,共享前必须先进行社保卡家庭成员的关联,绑定关联后,个人账户就能给指定家庭成员使用。绑定关联的方法很多,比如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深圳人社app、深圳社保服务个人网页、各社保分局的医疗保险窗口、医院医保办或社康、银行社保金融自助服务终端机。

 

当然,因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各地关于“医保家庭共享“的规定有所差异,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借用需谨慎,正确使用很重要

再次提醒大家,医保卡借用一定要谨慎。如果确实余额充足,可以选择正确的方式使用医保卡,尽量避免触犯相关的规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