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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N种意外的工伤认定

 用工风险每年都在提升!企业先把风险放在第一位,第二位才是你的利润!只有没有了风险才能有利润!所以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和给员工单缴工伤保险是规避企业风险的最好选择。

 

 

 

工伤认定

工伤,就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一旦出现工伤,害怕的不只有员工,企业也许更害怕!因为法律规定的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因为工作受到伤害而遭受的损失,而“工伤认定”则是一切工伤赔偿的开头!工伤的认定要求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损害或者患职业病。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规定了,劳动者在上下班时,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报警处理,由交通部门及时出具《责任认定书》,否则劳动者无法证明自己责任大小,很可能出现无法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外包

 

二、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如果是劳动者步行意外摔倒,因为是自己的原因,目前法律也尚未认可此类情形,因此无法构成工伤。如果劳动者是驾驶交通工具(如电动车或自行车)摔倒,经交通部门认定为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

 

三、见义勇为

 

关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见义勇为而发生意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职工在“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

 

四、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15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是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明显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此很难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劳动者是乘坐用人单位提供的通勤交通工具,从劳动者进入交通工具的一刻起,也属于进入了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这个时候突发疾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五、遭遇非交通事故之外的人身侵权

 

《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规定,属于对劳动者的特殊保护,而如果劳动者遭受到其他的人身侵权,能否认定为工伤?一般来说是很难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既不在工作时间,又和工作没有关系。但是,如果中间有特殊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规定的“交通事故、非主要责任”的情形,也是可以通过该款认定为工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