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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奔驰事件:税务部门 该出手时就出手

新京报此前报道,4月13日,哭诉维权奔驰女车主与西安利之星见面协商,首次提出其在不知情时被西安利之星收取了15200余元的金融服务费,当场未获奔驰方回应。


2019年4月15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致电陕西税务12366客服热线,询问奔驰女车主被西安利之星4S店收取一笔金融服务费而没有开发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工作人员称,西安利之星如果确实提供了增值税应税行为,就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若西安利之星已经进行未(开)票收入申报,那也算申报了,只是没有发票。"她表示,西安利之星奔驰事件,税务部门密切关注,西安利之星是否存在偷漏税或涉税违法行为,正在积极核实调查。


中国财税浪子: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下,尚不能确定是否构成偷漏税,因为在未开具发票的情况下,不排除当事人已经进行了申报(当然概率并不高)。但是即使是这样,只要确实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并不能免除西安这家汽车4S店的开票义务。

这个案例涉及的金融服务费不是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销售服务范围注释中的金融服务,作为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在这个案例中提供增值税金融服务的主要是提供贷款的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等。案例中涉及的搭售或者近乎于强买强卖的金融服务,可以理解为是汽车4S店(又称4儿子店)提供的代办贷款服务、代办保险服务,,属于商务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的性质。当然,也可以理解为是销售汽车产生的价外费用。在此不展开进一步讨论。


个人账户转账,意味着什么?


一、通过个人账户发工资,违法!

一些用人单位不通过企业公账发放工资,而是通过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人员的个人账户发放工资,以这种方式来规避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而逃避责任。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法官提醒: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若公司通过个人账户给员工发放工资,诉讼过程中,公司否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称只是股东或资金往来关系,在没有其他证据情况下,劳动者就很难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此外,通过个人账户发放工资,也不利于劳动者查明工资标准。所以,劳动者不能只管钱到手,不管工资出处。

二、现金方式发放工资,违法!

有些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而不使用银行代发。随着支付管理制度的发展,国家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设想一下:公司基本户有,员工也不少,公司又不在偏远山区,用现金发放工资正常吗?


三、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违法!

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建筑企业等,将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按照工资薪金申报!特别是社保移交税局征收,建筑工人实名制后,这类企业薪资合规性尤为重要!


四、补贴不申报个税,违法!

公司没有把发放的节日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生日礼金合并生成工资进行个税申报。企业和职工在不避税的情况下个税最高可达45%。因此很多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而采用违法发放工资的手法。


今后,法人和公司账户频繁资金往来风险大!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虽然有权查询个人和企业银行账户,但是程序和掌握的信息有限,执法力度往往打折扣。但从2018年开始,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