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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花季女孩因工伤致七级伤残,耐心调解后纠纷赔偿终得解决

案例简介


蒙某是石楼某商场一家餐厅的员工,2017年12月18日她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从商场的三楼坠落到一楼造成严重伤害。意外发生后,商场和餐厅工作人员立即将蒙某送往医院治疗,直到2018年7月16日蒙某才出院。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确定蒙某人身损伤伤残级别为七级伤残。至今,蒙某还是不能正常站立或行走,出行都靠轮椅。医院诊断蒙某至少还要三到五年的物理治疗才能正常站立和走路,而且康复程度不确定。蒙某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等费用(含出院后又发生的费用23,000元)已由商场承担,但就蒙某发生意外的赔偿问题商场、餐厅和蒙某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得知情况后,石楼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劳动所组成调解小组介入该案。




调节过程

理清事实,明确权责

为查明案件事实情况,避免当事人陈述存在偏差,调解小组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交谈,耐心听取当事人对事实的基本阐述,总结三方争议的焦点。经查明,蒙某是餐厅聘请的合同工,在工作期间意外从商场三楼坠落。调解小组认为该案应注意三点:

1.蒙某在工作时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2.商场扶梯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了意外的发生;

3.蒙某在走路过程中看手机,对意外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

因此,三方当事人对意外都负有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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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节奏,适时停调

经调解员对案情的详细分析、明确权责后,商场和餐厅都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在赔偿数额上三方依然存在分歧:

蒙某提出,商场和餐厅应该共同向其赔偿人民币140万元。虽然主要的治疗已完成,但后续的物理治疗还有很长一个过程。根据医生开具的证明,其后续治疗还有三到五年的时间,其中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营养费等费用不菲。因此要求商场和餐厅共同赔偿140万元不过分。

商场和餐厅确认为,按照工伤赔偿标准只需赔偿蒙某40多万元,现在她提出的140万元远远超出工伤赔偿数额,因此不认同。

鉴于三方当事人提出的赔偿数额存在巨大的差距,且情绪比较激动,调解员提议大家先各自回去冷静思考一下并和自己的律师商量,提出一个实在的赔偿数额,待差距有所缩小再组织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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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交融,疏解引导止纷争

经过一天的考虑,蒙某将赔偿数额降低到90万元,商场和餐厅也把赔偿数额提升到了70万元。眼看时机成熟,司法所的调解员立马通知三方当事人到综治中心再次进行调解。


起初,蒙某坚持90万元不愿退让,商场和餐厅也表示最多把赔偿数额提升到75万元,调解再次陷入僵局。此时,调解员决定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将三方分开进行情理疏导和法律分析。

调解员向蒙某解释说如果这次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就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现在最多能得到40多万元的赔偿,后续治疗费用需实报实销,且追偿过程漫长不易。其自身亦存在一定过错,再降低赔偿数额比较现实。蒙某听后表示愿意接受80万的赔偿。

调解员将情况告知商场和餐厅,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商场和餐厅进行劝导:蒙某还是个19岁的女孩,今后的路还很长。以后能否正常走路还是个未知数,这对于一个花季少女无疑是个巨大的打击。现在蒙某做了进一步退让,将赔偿金额降低到80万元,离成功只差一步之遥,商场和餐厅不如提高点赔偿数额,一次性解决问题,这样也可以避免工伤赔偿过程的繁琐和后续治疗赔偿问题。听完调解员的劝导,商场和餐厅同意共同向蒙某赔偿80万元。

三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商场和餐厅共同向蒙某一次性赔偿人民币80万元,蒙某以后不再就此事追究商场和餐厅任何形式的责任。